索 引 号:0000001240100201909009 | 内容分类: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文 号: 呼教建提字〔2019〕12号 | 主题分类:重点领域 |
名 称: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042号建议的答复 | 生成日期:201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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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教建提字〔2019〕12号
关于对呼伦贝尔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042号建议的答复
张景繁代表:
感谢您对民族教育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编印鄂伦春民族乡土教材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每年下达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下达给各旗市区(鄂伦春旗也包含在内),此项专项资金可以用在民族语言开发。希望鄂伦春旗教育局合理安排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将民族语言开发资金纳入专项款一部分,用在鄂伦春语言开发上。
二是,2014年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编写了适合中小学教育特征的《呼伦贝尔历史文化》一书,将其作为呼伦贝尔市范围内中小学地方教材。《呼伦贝尔历史文化》地方教材含乡土地理、乡土历史、文化、英雄、文体、艺术等丰富内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印发。目前,此教材以地方课程的方式,在小学6年级、初中8年级开课。
三是,乡土教材编写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当中。针对您提出的编写鄂伦春民族乡土教材建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为规范、有序、科学地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各旗市区相关人员,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呼伦贝市民族教育学会”,组织人员力量,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之前编印的《呼伦贝尔历史文化》地方教材(其中包含编写鄂伦春民族乡土教材)。目前,正在积极运作专家组、编写委员等筹备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族教育的关注。同时,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签发人:印文忠
承办人:白音孟和
联系电话:1584701884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