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2020-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旗市区自评合格,报请市级复核,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26年6月4日至15日对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扎赉诺尔区开展市级复核。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督导室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70-8777612
电子邮箱:hlbrsjyjdd@163.com
地 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525室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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