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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重点领域
名称: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呼教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2-03-29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2.《综合治理方案》对校园欺凌是如何界定的?

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给他人造成伤害身体心理伤害的行为。

3.《综合治理方案》对校园暴力是如何界定的?

校园暴力是指那些非常严重的极端校园欺凌行为,突出特征是一般已经触犯刑法。

4.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有哪些具体表现?

校园欺凌与暴力的各种表现:叫侮辱性绰号,指责其无用,粗言秽语、喝骂。重复的身体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干涉或损害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物等。传播关于受害者的各种消极的谣言和闲话。恐吓、威迫同学做他(她)不想做的事情,强行要求其跟随命令。让受害者遭遇各种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教师批评与学校处分。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者。敲诈、强索金钱或各种物品。画侮辱画侮辱同学。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组织校外人员或在校外对同学进行各种身心伤害。教师对学生进行殴打属于校园暴力范畴的一种。

5.怎样有效预防止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一是指导学校加强教育。各中小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律教育基础上,开展种形式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

二是指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題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三是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建设,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四是定期开展排查。组织学校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6.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后该如何妥善处置?

《综合治理方案》规定,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应依法依规进行。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二是妥善处理申诉请求。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复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

三是对涉法涉诉案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7.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如何进行教育惩戒?

《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一是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二是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应由公安机关参与进行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四是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置为主。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8.如何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消除残疾歧视等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和校园助残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三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

四是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

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