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376T/202605-00005 | 组配分类: | 机构简介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机关简介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教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系统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段有序衔接,课程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各领域全面覆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体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出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民办教育,负责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制度、规划、评估标准,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及教育经费的统计和分析。监督管理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编制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统筹抓好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保密机要、文书档案、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审。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就业指导与服务。
(三)计划财务科。对教育工程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承担本单位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负责中小学宏观管理工作,落实基础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法律、课程改革、劳动教育、创新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导各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会同相关科室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负责制定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政策,负责市直属高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教材的选用与管理。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负责协调推进面向中小学生(合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各旗市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执法。统筹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校外教育管理与指导。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
(五)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拟订相关教学指导文件。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协调落实市属高等院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相关政策,协助高校科学规划学校发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等相关工作。
(六)学前与特殊教育科。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制定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工作。
(七)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大中小学思想和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共青团和少先队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与劳动教育科。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市校园足球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指导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九)教师教育科。制定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计划,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调管理外籍教师。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学校安全管理科。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等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培训。
(十一)督导室。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制度、规划与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督导评估报告。指导各旗市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法制科。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和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及法制建设。
(十三)行政审批科。负责集中办理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信访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访办理、协调化解工作。
(十五)教工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改革协调科)。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教育系统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青妇等工作。指导旗市区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领导小组秘书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本部门、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调度、督促、检查。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559
邮政编码: 021000
网址:http://jyj.hlbe.gov.cn/
工作电话:0470——877788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忠镇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招生录取等组织实施工作。
(二)承担教师资格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等社会类考试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2.考务一科、3.考务二科、4.考务三科、5.考务四科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 安达大街北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0-8233730
负责人:王金宝
呼伦贝尔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呼伦贝尔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为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研究;提供教育决策咨询。
(二)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的学科类教学研究指导学科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标准;组织编撰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料。
(四)承担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院)教师和校长(园长)的培训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五)承担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德育、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研究指导学科教学改革试验等工作;承担全市校园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参与各类竞赛和技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工作。
(六)承担全市教育督导评估的理论研究、项目实施及教育督导信息收集处理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市中小学实验装备配备和实验教学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通用技术等工作。
(八)承担全市中小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指导、过程、结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教育改革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定以及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九)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引进、开发和整合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和教育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统计汇总和应用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和技术支持工作;为全市中小学校校内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十)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二)财务科(三)幼特教教育教学研究室(四)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五)初中教育教学研究室(六)高中教育教学研究室(七)蒙语授课教育教学研究室(八)体卫艺心理教育教学研究室(九)思政课教育教学研究室(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十一)师资培训科(十二)教育科学研究室(十三)教育督导研究室(十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室(十五)教学仪器装备管理科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安达大街北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0—8131067;0470—8131018
负责人:范红枫
呼伦贝尔市少年宫
承担全市少年儿童校外文体培训、科技辅导工作。
承担全市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的师资培训等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二)培训部(三)青少年活动部(四)教务部(五)科体部
办公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伊敏大街3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00
联系方式:0470——8120030,0470——8120021
负责人:杨秀华
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
一、主要职责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推进融合教育发展,指导全市随班就读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融爱幼儿园、2.九年义务教育部、3.职业教育部、4.办公室、5.财务室、6.校安办、7.总务处、8.网络中心。
办公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规划三街
办公时间:8:00-11:30 2:30-5:30
联系方式:0470-8118328
负责人:姚友科
海拉尔第一中学
一、主要职能
承担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二)校务办公室(三)教务科(四)政教科(五)总务科(六)工会(七)团委(八)教研室(九)信息技术教育科(十)学生生活管理科(十一)高一学年部(十二)高二学年部(十三)高三学年部
办公地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哈萨尔大街(西)15号
办公时间 :8:10-11:20,14:00-17:30
联系方式: 0470-8120008,0470-8120061
负责人:何丽君
海拉尔第二中学
一主要职能
1、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教育事业,制定全校工作规章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教学管理工作,面向全市招收学生,编班、排课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成绩统计,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4、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技能,传授体育知识、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增强学生的体质,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按照教学大纲如期完成教学进度,提高教育教学实效,为高等学校输送优秀的毕业生和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
5、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军事和民族团结教育;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逐步完善教学仪器、图书和教学设备,通过课内、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培养学生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7、承担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工作,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培训和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文化和业务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
8、承办市政府、市教育局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高一学年部、高二学年部、高三学年部、党委办公室、校务办公室、工会、团委、教务科、教科研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政教科、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生活管理科、教学质量监控室
办公地址 :海拉尔区友好三街11号
办公时间 :8:30-11:30 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0-8323006
负责人: 李君龙
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
一、主要职能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二)行政办公室(三)工会(四)团委(五)教务科(六)学生科(七)教科研室(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九)教学质量监控室(十)体卫艺科(十一)舍务管理科(十二)总务科(十三)安全科(十四)高一年级管理部(十五)高二年级管理部(十六)高三年级管理部
办公地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75号
办公时间:8:00--11:30 14:10--17:30
联系方式:0470-2870610 0470-2870603
负责人:曲树河
内蒙古大兴安岭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呼伦贝尔开放大学)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
(二)承担成人高等开放教育工作。
(三)承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
(四)承担职业培训、社会培训及相关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五)承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工作。
(六)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二))行政办公室(三))纪检办公室(四))财务科(五))政教科(六)教务科(七)总务科(八)安全科(九)农林教研室(十)机械工程教研室(十一)电气工程教研室(十二)汽车工程教研室(十三)信息工程教研室(十四)基础教育教研室(十五)开放教育科(十六)社区教育科(呼伦贝尔城乡社区大学)(十七)老年教育科(呼伦贝尔老年开放大学)(十八)培训科(十九)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二十)招生就业科
办公地址: 内蒙古牙克石市兴安西街33号(西校区)、 兴安西街14号(东校区)
办公时间: 8:00—11:30,14:30—17:00
联系方式 :0470-7228057,0470-7228675
负责人: 贾德春
主办: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心城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五楼 邮编: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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