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印发《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呼教字〔202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内教校安〔2024〕32号)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要求,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14个旗市区、6个直属学校意见,经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合法性审查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组织开展“八大行动”,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的八大任务,分别是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校园安全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校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师生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三)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措施,定期汇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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