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印发《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实 施 指 导 意 见 ( 试 行 )》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框架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八章十条。
第一章为指导思想,明确基本依据。
第二章为基本原则,明确基本遵循。
第三章为考试性质。
第四章为考试科目和时间。
第五章为考试对象,明确条件。
第六章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对象。
第七章其他,明确休学、转学学生考试办法。
第八章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及结果运用。
三、如何保障《实施方案》实施?
答:各旗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要严格依据方案统一部署考试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根据方案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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