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呼伦贝尔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25255号议案的答复
刘嘉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段交通拥堵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工作落实,保障校园安全
一是我局始终将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学校参加统一的教学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因校制宜”确定入校时间,对于个别提前到校学生保障学生“随到随进”。各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期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人员全部在岗,维护校门口秩序,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依托“护学岗”机制累计组织家长志愿者24717人次。二是我局始终将校园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年)》部署,结合《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呼教发〔2025〕14号),优化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持续实施校内人车分离,分类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规范校内车辆通行。呼伦贝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校门防冲撞设施建设的督办函》,指导各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范示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升级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各校共安装升降柱151根,安装拒马514个,安装石墩、石球4074个,33所学校引入了智能化车辆管理和监控系统,对校内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1082次,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立体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市各地各校常态化组织交通安全教育,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1256次,覆盖师生家长27万余人次,设置教育基地42个,组织交警入校宣讲392次。结合提案精神,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拒乘违规车辆”等主题宣教,通过家长会、专题课程及应急演练(全年开展360次)强化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合理规划出行方式。
三、强化部门联动,保障校园安全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教育、公安部门持续联合开展“护校安全”专项行动。将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纳入重点内容,持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印发的《全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精神,公安、交管部门需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在校园周边设置限速标志、减速丘、减速震荡标线等物理减速设施及行人车辆间的分隔设施。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同时,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呼伦贝尔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签发人:杨忠镇
承办人:曹向艳
联系电话:0470-8217654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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