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呼伦贝尔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25276号议案的答复
周佳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有效的教师评价机制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的政策要求,目前,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内人社发〔2021〕39号)要求进行。2023年,全市启动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包括旗市区在内的基层中小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岗位晋升空间,不断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
针对教师短缺情况,全市自2019年以来,每年组织全市教师的公开招聘,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下,结合地区编制、财政水平以及所属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经编办批复后,由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除此以外,各地根据编制情况自行组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回引等以保证师资力量充足。
乡村学校的补贴界定、职称聘任方面,按照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由旗市区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您的建议内容全面详实、客观准确,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工作的开展,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签发人:杨忠镇
承办人:蒙海燕
电 话: 0470-8217697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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