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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202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呼教字〔2026〕18号
成文日期: 2026-05-15 发布日期: 2026-05-15
关于印发《202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教字〔2026〕18                       签发人:杨忠镇

关于印发《202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市区教育(科、体)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6年51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中考领导小组成员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26年515日印发       


2026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

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改进学校育人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构建科学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努力体现“多元化评价”“多样化录取”的精神,积极发挥考试的评价和选拔功能,稳步推进初、高中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质量观和评价思想。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市参加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五年制高职(“3+2”)招生的考生,均需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初二(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在此期间同步进行,报名方式与九年级毕业生一致。

  (二)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中考报名。各地要在网上报名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1.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非市域外迁入)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从自治区其他盟市迁入我市,截至报考当年3月1日,本人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户籍从自治区外迁入我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截至报考当年9月1日,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中考:一是本人户籍迁入我市满一年;二是本人具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三是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4.户籍为自治区内其他盟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

5.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规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一是具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二是考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6.随军子女中具有呼伦贝尔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7.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但在呼伦贝尔市以外地区就读需返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如该生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我市连续就读满三年,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以上1-6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第7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报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三)其他情况

  1.未毕业的初中毕业学生、已在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或高等学校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具备初中学业水平(中考)考试报名资格。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中考)考试,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可以报考职业高中及五年制高职(“3+2”)。

  三、优待条件及审核上报

  (一)分招资格及审核上报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分招政策:一是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学籍,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中考结束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二是非呼伦贝尔市户籍考生,在具备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初中三年均在呼伦贝尔市就读,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中考结束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

  各地要规范掌握分招政策,确保公正公平,有以下情形的考生,可统招录取但不享受“分招”政策:

  1.初二下学期3月1日至毕业当年中考结束未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的;

  2.学籍挂在某一学校,本人在另一所学校就读“人籍分离”的;

  3.其他被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不符合分招条件的。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期间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一周,期间旗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畅通举报电话和渠道。各地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分招名单再次审核,并将符合分招条件且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Excel电子表格,包含字段为kshxmsfzhxjh

  (二)照顾资格及审核上报

  1)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可降10分录取;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3)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4)军人子女具体照顾条件按《呼伦贝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4〕326号)规定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具体照顾条件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消〔2025〕22号)规定执行;

  6)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照顾条件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规定执行。

  享受多项优抚政策的不累计加分,取所享受的某单项政策的最高分。各类政策性加分考生特征代码与2025年一致。

  各地要规范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于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在中考报名前按规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旗市区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Excel电子表格

  四、考试科目、权重及相关安排

  (一)科目

  九年级毕业生学业考试共8门学科(学习少数民族语文的考生共9门学科),即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专项技能测试;学习少数民族语文的考生加试少数民族语文。实验操作考试(考查)和体育测试分别依据《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实施细则》《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执行。除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及体育测试外,其他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并使用答题卡作答。

  (二)权重

  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1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70分(纸笔考试60分,实验操作10分)、化学50分(纸笔考试40分, 实验操作10分);生物学3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80分;少数民族语文80分(以等第形式呈现)。各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60分。

  (三)考试时长

  语文120分钟,数学、外语(含听力)各 9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同考不同卷共90分钟,物理、化学(均不含实验操作)同考不同卷共90分钟,生物学、地理同考不同卷共75分钟,少数民族语文90分钟。

  (四)考试组织

  1.学科考试(考查)时间安排如下:

  八年级第二学期: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考查)。

  九年级第二学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以及艺术、信息科技、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考查)。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少数民族语文纸笔考试。其中信息科技考查2026年起,由九年级改为八年级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七、八、九年级各组织一次。原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考试的10分分解到原过程性评价日常参与考核。

  2.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于2025年6月18日前休学参加2026年毕业考试的学生,无需重新参加地理、生物学结业考试2025年6月18日后休学的学生,需重新参加地理、生物学(含体育健康知识)结业考试。

  3.区外转入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等未参加我区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需在九年级时参加统一结业补考。

  4.休学复学学生体育成绩按照《关于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休学学生评价办法的说明》(内教体艺函〔2023〕120号)规定执行。

  (五)成绩呈现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以“分数”形式呈现。少数民族语文以等第呈现,由招生学校自行设定录取要求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思想品德、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实践”及生物实验操作、信息科技等考查科目的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

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报告单

报名号      考试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学科

道德与法治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学

物理实验 

化学实验

体育与健康

政策优待

分数

 

 

 

 

 

 

 

 

 

 

 

 

 

 

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少数民族语文

综合素质评价

劳动与实践

生物

信息科技

少数民族语文

 

 

 

 

 

 

 

 

 

等级

 

 

 

 

 

 

 

 

 

 

 

 

 

 

“等级”一栏填写A、B、C、D。

  五、综合素质评价与实验操作考查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要求,要对所有在校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办法及要求,评价结果的使用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执行。2026年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初三下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应于中考报名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上完成。

  (二)实验操作考查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的所有学生实验,考查办法、要求及结果使用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实施细则》执行。试题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旗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考查需在5月15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要录入计算机报名系统,分别于3月15日和6月15日以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六、考试时间 

  笔试学科考试时间定于20266月25日至28日。各科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6月28日

上午

9:0010:15

地理、生物学(八年级)

9:00-10:00

地理、生物学(九年级补考,含体育与健康知识)

9:00—11:00

语文

9:00—10:30

数学

 

9:00—10:30

英语(含听力)

 

下午

 

15:00—16:30

物理、化学

15:00—16:30

道德与法治、历史

15:00-16:30

少数民族语文

七、成绩查询与复查

  (一)成绩查询

  初二、初三各科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9日至11日,考生可通过网络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www.hlbe.tlszz.com/hsaph-examinee)“蒙速办”手机端进行免费查询。

(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按《2026年中考成绩查询及复查公告》执行7月12日-13日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阅卷组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1.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卡纸质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试题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评卷标准宽严问题不在复查之列。

  2.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和电子试卷。

  3.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费用用于试卷复查、网上受理及回复等。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阅卷组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八、招生录取

  (一)录取批次安排

  2026年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8日至25日。除特长生、牙克石林业一中国防生、初高中贯通班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均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www.hlbe.tlszz.com/hsaph-examinee)完成。市教育局统筹平台运行,负责市直属学校录取,各旗市区教育局负责属地学校录取。

  2026年普通高中录取共分4个批次。

  1.提前批次:

  提前一批:海拉尔二中(统、分)、牙克石林业一中(统、分)、海拉尔一中(开设少数民族语文班、统)。

  提前二批: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统)、海拉尔区实验高中珍珠班(统)。

  2.第一批次:

  海拉尔区第三中学(统、分)、海拉尔区铁路一中(统、分)、满洲里市第一中学(统、分)、扎赉诺尔区第七中学(统、分)、牙克石市第一中学(统、分)、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统、分)、根河市第二中学(统、分)、额尔古纳市第一中学(统、分)、阿荣旗第一中学(统、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一中学(统、分)、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第二中学(统、分)、海拉尔第一中学(国通语班,统)、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二中学(统)、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三中学(统)。

  3.第二批次:

  海拉尔区实验高中(统)、满洲里市第二中学(统)、牙克石市高级职业中学(普高班统)、扎兰屯市第二中学(统)、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中学(统)、鄂温克中学(高中部、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尼尔基第二高级中学统)、阿荣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阿荣旗第五中学、统)

  4.第三批次:

  满洲里市远方中学(统)、牙克石市光华中学(统)、牙克石市林原中学(统)、阿荣旗玉成高中(统)、鄂伦春自治旗博望综合高中(统)。

  (二)网报志愿规则

1.2026年中考招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网上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一分一段”排名,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最多填报8所志愿学校(同一录取批次可重复填报同一学校,海拉尔二中统、海拉尔二中分),志愿一次性采集完成。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情况依次择优录取。

  2.考生(除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外)可填报本旗市区所属的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包括提前批次学校、第三批次民办学校及各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具体招生范围以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3.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的考生可以报考面向本旗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符合高考A类地区民族加分政策的考生也可报考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的三所普通高中符合高考兴边固边计划的考生,还可报考满洲里市所属高中。三个旗的考生只能从上述报考意向中选择其一。以上地区务于5月20日前将报考满洲里市所属高中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高中的学生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一经报送,不能修改。

海拉尔区、满洲里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面向以上地区的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因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要关注“公告”,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可按照相关要求再次填报志愿,参加补充录取。   

5.2026年,符合鄂温克族自治旗鄂温克中学年学籍、年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027年起初中应届毕业生满足三年学籍、三年实际就读),可以报考面向海拉尔区招生的各普通高中学校。鄂温克中学(高中部)可同时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海拉尔区应届初中毕业生。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和海拉尔区教育局分别将选报学生名单5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一经报送,不能修改。

  6.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招收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海拉尔区及鄂温克族自治旗鄂温克中学报考本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其中鄂温克中学的报考考生须满足年学籍、年实际就读,各地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提前与以上地区教育局、初中学校沟通共同完成;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与后面批次志愿填报。

7.学习少数民族语文的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考面向当地招生的各批次国通语普通高中,与当地国通语考生同等身份,按照统一录取政策及规则,依次参加各批次志愿填报。

  8.志愿填报直接影响考生录取,须由考生及家长共同协商决定,绝不能将个人账户、密码告知其他人员;各初中、高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诱导或干扰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因上述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应当事人承担。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所报志愿一经确定,即默认为考生和家长个人主动意愿。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将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9.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考生,采取网上录取与直接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自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各专业志愿填报同步进行,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网址:http://www.hlbe.tlszz.com:90/hsaph-zz/login 。中等职业院校不分批次,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院校,最多填报两个专业(分第一,第二志愿)。各职业院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牧民、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

  “3+2”高职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有意报考“3+2”高职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否则一经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填报“3+2”高职志愿。

(三)招生录取规则

1. 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填报各校的志愿,录取平台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学校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至考生被某志愿录取。

2.录取时以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在“统招”和“分招”过程中,如计划内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情况,则同时录取。

3.考生在填报“分招”志愿时,需先填报该校“统招”志愿,如达到“统招”最低控制线,但未填报“统招”志愿的考生,将取消本批次“分招”网报资格。

4.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可在本旗市区范围内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进行调剂。如调剂后仍有剩余指标,则由市教育局收回。

5.呼伦贝尔市属学校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分招线为统招线下50分;旗市区所属各学校最低控制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控制线一经确定并实施,均不得更改。

6.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表现原则上应在“合格C级”以上。

7.各地各校要按照《2026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不含足球)招生考试办法》《2026年呼伦贝尔市普通高中足球特长生招生考试办法》《2026年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国防班招生录取办法》做好特长生考试工作。各校录取的特长生要严格做好公示告知等确认工作,人员名单以旗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汇总,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7月16日中午12时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劳科。各地特长生花名册信息务必与考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填报有误或不规范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自负。已被录取的特长生、牙克石林业一中国防班、初高中贯通班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学生不参与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8.已通过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实验高中珍珠班资格审查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满洲里市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只用于满洲里市一中的“一次”分招。

9.海拉尔第二中学在海拉尔区单列招生计划400人(含初高中贯通班录取人数),志愿填报及录取时海拉尔区的考生单独进行,不涉及其他旗市区考生。

  10.各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信息,由市教育局发送给各地,并直接录入全市学籍备案系统。各地各校依照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后向新生发放。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对各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情况进行人、籍核查,未经市教育局录取而自行招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无效。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采用任何形式改报其他类别学校,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九、工作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地、各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考和中考改革工作,按照市中招办的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招生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层层把关,做好资格审查、考务组织、招生录取以及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严禁以任何虚假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

2.严禁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

3.严禁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某一所学校;

4.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5.严禁招收未经正式录取、无本校学籍的“借读生”;

6.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7.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录取协议,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加强宣传指导。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志愿填报、录取规则的专题培训,同时多渠道发布《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各旗市区也要组织相应的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致考生家长一封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正式填报志愿前所有学校相关人员、考生和家长理解熟知报考操作办法以及相关要求。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广告信息必须经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媒体上发布。

(四)畅通联络渠道。市教育局和14个旗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均设立咨询电话,旗市区招生工作人员要向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向各位家长公布联系方式,指派专人负责解答本地考生咨询事宜。市、旗两级招生工作人员和各初中学校招生业务辅导老师要临时建立中考招生微信工作群。

(五)加强人文关爱。正式填报志愿及录取前,各地区特别是初中学校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切实了解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条件保障情况,尤其对于特殊群体,学校要点对点、一对一进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电力供应、网络信号、硬件设施预案。各初中学校要保证学生正常参加中考的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劝离学校。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文通知。

附件:1.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6年全市中考及录取工作进程表

 

附件1:

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旗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长:杨忠镇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盛欣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敏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员:范红枫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金宝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孔祥锟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苏日嘎拉图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白睿子 市教育局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科长

           市教育局体卫艺劳科科长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顾希军 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

    宋志强 市教育局信访科副科长

    丁 永 海拉尔区教育局局长

    张德生 满洲里市教育局局长

    姜嵩飞 牙克石市教育局局长

    张涌生 扎兰屯市教育局局长

    韩景彪 额尔古纳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洪家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刘金柱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教育局(体育局)局长

    王永利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局长

    贺永钢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局长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局长

    沈乃成 陈巴尔虎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开云 扎赉诺尔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中招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

任:卢盛欣(兼)

员:苏日嘎拉图、孔祥锟、何麟、顾希军、宋志强、白睿子、跃文、林海俊、史晓磊。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负责各专项工作。

1.考务组。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体卫艺劳科负责。考试中心全面负责全市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报名信息系统保障工作,负责全市考务工作的总体安排、综合检查和指导,考试成绩导入与合成等。体卫艺劳科负责特长生考试及相关数据汇总。

2.阅卷组。由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阅卷、统计、试卷复查、分数核实及质量分析工作,同时负责评卷期间的网络运行保障。

3.录取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职高教科、体卫艺劳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各旗市区中招办共同负责。基础教育科按权限负责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体卫艺劳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考体育测试、体育特长生考试、牙克石林业一中国防班的政策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成职高教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网上录取的技术保障服务,配合做好学籍备案程序的维护与完善等工作。

各旗市区中招办负责毕业生报名、高中招生政策咨询宣传及现场录取工作。

4.监察组。由市教育局纪工委、信访科负责。纪工委负责对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试卷保密、体育测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录取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信访科负责处理中考及招生期间的来信来访工作。

市教育局纪工委电话:0470-8777837

市教育局信访科电话:0470-8777619

5.后勤保障组。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负责。负责中考工作的人员、车辆、中考费用收支等后勤保障。

各旗市区教育(科、体)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本考区中考报名、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组织考生在高中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和所属高中录取工作。

二是初中学校具体实施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平时成绩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高中学校按有关政策要求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三是旗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按职责负责对涉及照顾因素和具备分招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审核、汇总和上报。

 

 

 

附件2:

  2026年全市中考及录取工作进程表(暂定)

工作内容

组织单位

3月15日前

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审查享受照顾考生材料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3月12—3月26日

中考报名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4月30日前

报名数据汇总上报

市、旗考试部门

5月15日前

上报分招资格考生名单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上报享受照顾考生名单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实验操作考查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6月11日

中考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中考考务会(安排试卷取送)

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6月15日前

上报实验考查成绩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6月17日

高中录取网报志愿培训

市局基教科、各地中考办、初中学校

6月21日

取中考试题

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6月22日

中考巡视员培训会

市考试中心

6月25日—6月28日

组织考试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6月29日

各地送中考试题

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地中考办

6月30日前(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末)

上报体育测试成绩

市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市考试中心、

各地中考办

6月29日—7月8日

评卷、录入成绩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考试中心

7月9日—7月11日

公布成绩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

7月12日—7月13日

卷面分数复查

市局基教科、市考试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7月9日-7月14日

体育特长生考试

市局体卫艺科、各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

7月16日

以旗市区为单位上报各类特长生录取名单

市局体卫艺科、各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

7月18日—7月25日

各高中学校录取、备案

市局基教科、成职高教科、体卫艺科,各地中考办、学校

7月27日

向自治区考试中心上报未被录取学生成绩库

市考试中心、各地中考办

7月28日(预计)

“3+2”高职录取

自治区考试中心

备注:请各地各部门按上述时间执行,如有变动,提前通知。